國有企業資產損失認定工作規則 國資評價[2003]72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監督管理,規范企業資產損失的核實和認定工作,根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
關于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資金核實工作規定的通知 國資評價[2003]74號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中央企業: 為規范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質量和財務狀況,依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國資委令第1號)及國家有關清產核資政策,我們制定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經濟鑒證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清產核資經濟鑒證行為,保證企業清產核資結果的真實、可靠和完整,根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制定本規則! 〉诙䲢l 本規則適用于組織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企業以及承辦企業清產核資經濟鑒證及專項財務審計業務的有關社會中介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 〉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8號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已經2003年5月13日國務院第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規程的通知國資評價[2003]73號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中央企業: 為了加強對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范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根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國資委令第1號)及清產核資政策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規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企業自身實際,認真遵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號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鴦赵簢匈Y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李榮融二OO三年九月九日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清產核資的范圍 第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4號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已經2014年7月23日國務院第5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李克強 2014年8月7日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一條
發文單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文 號:工商外企字〔2014〕166號 發布日期:2014-9-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國務院發布,將于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工商總局頒布的《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等五部規章,也將同日實施!稐l例》和規章的頒布實施,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進一步轉變市場監管方式,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促進社會共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處罰決
第一條 為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的報送、公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別負責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的管理工作,并對下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